每个孩子与生俱来的,在宝宝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即拥有无穷供其发挥的智能;拥有丰盈智能的权利,非来自于法律、或政府的授予,而是来自于更高层的权威者授予——或许是无形的自然界力量,或许是造物者的恩赐。智能发展的权利,是无形的、且具无限发展的空间,其他权利会随着时光流逝而变得微不足道,而且发展有限,智能发展则反之。
人,无法像鹰一样,自由翱翔于天空;无法像鲨一样,独霸海域;无法像猴子一样,敏捷地爬树,也无法跑得如印度豹那般快,振翅如蜂鸟般迅速,挖地洞如田鼠般灵活。上面提及的这些生物,就如同所有其他生物一般,仰赖其特殊技能以谋生存,而这项「专门的特长」,正因其独特单一,也就构成其求生存的障碍。假设有一种生物,它的谋生之道是能迅速地爬进树丛里,以躲避其天敌的追击,那么,我们知道,它赖以维生的谋生技能,已构成它本身生存的限制了。如果有一天,由于气候的变化,森林消失,那么这种生物可能也要遭受灭绝的命运。恐龙,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因为它对原来所处环境适应得太好,以致于当环境略有改变,它就无法再适应,而导致于灭种。所有其他的生物也一样,专长,是技能,也可能成为「限制」。人类,相较于其他物种来说,可谓是「通才」,他是本身智能的产物,在地球四十亿年来所创造的物种中,人类是唯一兼具自我毁灭因子的物种;生存、或毁灭——这两种极端的选择,亦是人类智能的产物。拥有珍贵天赋的人类,当他将天赋运用于负面时,将产生极可怕的恶果。人类的智能,当其受到局限,而且用于自私的一面时,我们拥有杀害五千四百万同胞的能力,很不幸的是,在一八二 O 年到一九四五年间,我们真的这么做了。天赋的智能,如能朝无私、互助合作的方向发展,绝对能成就一群优异、想像力丰富、适应力强、快乐的世界英雄。
对每一位初来人世的小孩而言,发展智能的权力是绝不能受到剥夺的。这样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深植于人类的物种传承中,这是天赋之权。所有的宝宝「知道」这项事实——出乎本能。所有的宝宝「要求」智能的高度发挥。所有的宝宝「都能够」充分发展其智能。所有的宝宝「都应该」充分发展其智能。
对宝宝而言,有时学习比吃饭还来得有趣。有时候,他们宁可学习,而舍弃玩乐。宝宝认为,学习,是一种生存技能。的确,学习是一种生存技能。学习,就是获取知识的过程。只有知识,并不能构成智能。然而,无论如何,知识乃智能发展之基础。舍知识则无智能。如何让宝宝获取最广博的知识——轻松地、迅速地、愉快地。小孩所得到的知识愈广博,其智能发展的空间就益加宽广。
我曾告诉过你吗?每个新生儿所拥有的天赋潜能,将较达文西一生所用的智能还来得多。如果稍早我曾提过这句话,让我告诉你,这句话将会一再重覆被引用。但,也不能说得太多。到底,何谓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