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配偶近期符合要求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33mm)两张。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港澳配偶的照片、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申请人和港澳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与香港配偶如生育有子女的,需交验子女照片、身份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有未满18周岁偕行子女的:①交验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②交验能够证明对
申请流程:1、初审(申请资料准备、填写与递交至户口所在公安分局入境办事处;初审通过后将在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公布名单)2、复审(证明资料上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复核;复审通过后将在省公安厅办证大厅公布名单)3、申请获批(申请人凭出入境下发定居通知书到户口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等手续)4、入港定居(与港澳亲属持关系证明至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厅领取港澳定居证件)5、持香港居民身份证在港居住不少于七年,获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其港(澳)方配偶近期符合要求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33mm)两张。 2、交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提供港澳配偶的照片、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4、交验申请人和港澳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申请人与香港配偶如生育有子女的,需交验子女照片、身份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6、有未满18周岁偕行子女的:①交验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②交验能够证明对该子女具有抚养权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③申请人与偕行子女亲子关系须进一步确认的,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做亲缘鉴定。
提交定居申请后达到审批分数前三个月需携同港(澳)方配偶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面见并接受询问。
中国大陆人每天150个名额持单程证移民香港。符合香港居留权资格的儿童及配偶会得到优先处理。
每日配额中的30个配额是分配予长期分隔两地的配偶;
每日配额中的60个是分配予根据《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享有香港居留权任何年龄的儿童;
其余非指定的60个配额则分配予下列申请单程通行证的人士: 1、不论年期分隔两地的配偶 2、内地无依靠的儿童来港投靠亲属 3、内地居民来港照顾无依靠的父母 4、内地无依靠老人来港投靠亲属 5、及来港承继直系亲属产业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