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冻结法施工的砌体,在解冻期内应制定观测加固措施,并应保证对强度、稳定和均匀沉降要求。在验算解冻期的砌体强度和稳定时,可按砂浆强度为零进行计算。
方法/步骤
2
为保证砌体在解冻期间的稳定性和均匀沉降,施工操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应按水平分段进行,工作段宜划在变形缝处。每日的砌筑高度及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均不得大于1.2m。2)对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体,特别是山墙,应及时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以保证墙体稳定。3)跨度大于0.7m的过梁,应采用预制构件。跨度较大的梁、悬挑结构,在砌体解冻前应在下面设临时支撑,当砌体强度达到设计值的80%时,方可拆除临时支撑。4)在门窗框上部应留出缝隙,其宽度在砖砌体中不应小于5mm,在料石砌体中不应小于3mm。5)留置在砌体中的洞口和沟槽等,宜在解冻前填砌完毕。6)砌筑完的砌体在解冻前,应清除房屋中剩余的建筑材料等临时荷载。
3
下列砖石砌体,不得采用冻结法施工:1)空斗墙;2)毛石砌体;3)砖薄壳、双曲砖拱、筒式拱及承受侧压力的砌体;4)在解冻期间可能受到振动或其他动力荷载的砌体;5)在解冻时,砌体不允许产生沉降的结构。
注意事项
当设计无要求,且日最低气温高于-25℃时,砌筑承重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较常温施工提高1级;当日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25℃时,应提高2级。砂浆强度等级不得小于M2.5,重要结构其等级不得小于M5。
上一篇:房屋拆改需要注意什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