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确实受制于高度的人际关系,因此太多律师去参加各种活动,去收名片,据闻,业内一位律师有句著名的话“勾引你来勾引我”,并引以为豪。难道律师只能够靠关系才能够拥有客户吗?对于这种现象法律电商认为大可不必。 法律服务的价值链和利润链上,也早已经不再是高端等于高利润,市场面下沉,客户长尾化,需求分散,单点微型,服务项目分拆,平价,规模配给,等等,这才应该是法律服务的主流模式,不仅是产品模式,也是服务模式和经营模式,这些趋势,在地理空间上,更多发生在一线二线城市,但是这种需求趋势,更多的却发生在80,90后的人群那里。 也许,有一天,中国律所一夜之间活不下去,几个大的法律电商平台,在承担起组织、配给法律服务市场的潮头使命,也或许,同样又是某一年,法律电商平台越来越多,一夜之间,一家法律电商比价搜索引擎。这都是说不准的事情,我们能做的,只有不断的满足更多人的法律需求,让法律这个平台能够为大多数人所用,让人人都请得起律师。易法客法律咨询:http://www.elawex.com/news/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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