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条款欺诈。即故意将品质条款签订的含混不清,以低充高,以次充好。索赔条款欺诈。卖方在索赔期限上设下陷阱,使买方的索赔权利得不到时间的保证。运输条款欺诈。即在CIF条件下,卖方改班轮运输为租船运输,然后同承运人合谋,制造假提单骗取买方货款。支付条款欺诈。买方故意推迟开来一个不合合同约定的L/C,此时,卖方已将货物基本备妥,然后,以来不及该证为由强迫卖方接受D/A支付条件,收到货物后拒付货款。检验条款欺诈。通常是买方设定一个很高的或者卖方不太熟悉的检验标准或机构,然后,利用检验报告向卖方索赔。利用运输条款和支付条款的联系欺诈。例如,D/P条件下,如果买方不赎单,就提不到货物,然而,在A/P条件下,提货收到货物后签发的航空运单,签发给收货人的提货通知单。这样一来,就很可能给卖方造成钱货两空的被动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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