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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生效法律文书导致转移登记审批标准

慈溪市生效法律文书导致转移登记审批标准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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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委托代办,提交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5、权籍调查成果(宗地图2张 、房屋分层分户图2套)(原件);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生效证明(原件);8、交易备案表(原件);9、(契税)完税情况联系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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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流程:申请受理(预缴费用)→登记初审→复审核准登簿→缮证→收费发证(权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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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四)收费: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2、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增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收取1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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