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律师的专业建议一、法定与约定相结合,您将不必时刻提防婚姻问题。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与其离婚时,大动肝火,还不如结婚前友好协商。1、 我们可以约定协议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可以就婚前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平等自愿,即受法律保护。2、 管好他(她)的个人债务。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配偶另一方不论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用于家庭,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3、 守住他(她)名下的房子。(1)如果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根据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可以确定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买卖关系生效后,另一方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2)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受让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善意第三人,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则另一方无权要求受让人返还;如果受让符合法律规定的善意第三人,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要求受让人返还;如果受让人不属于物权法规定的善意第三人,无论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受让人返还房屋。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也可以不是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或是赠与人明确表明其遗产或赠予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即可认为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并未明确表明排除另一方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就应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5、 有时也可以要回你们的东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只有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取得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故此时第三人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房屋。6、 他(她)藏不住的“私房钱”“私房钱”一般是指夫妻一方所占有的,另一方不知道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另一方可以随时要求再次分割一方在结婚期间隐藏、转移的财产,诉讼时效从发现该隐藏、转移的财产次日开始起算,时效为两年。
方法/步骤
1
结婚前约法三章,约定协议的财产
3
夫妻获得遗产或赠予财产,请事前协商好,归谁所有。
4
最后切忌隐藏共同财产,此手段容易让您得不尝失,谨慎使用。
注意事项
1
婚姻本就是人与财的共同结合,如果不能允许配偶拥有自己的财产,请谨慎结婚。
2
微笑的人懂得宽容。最怕人为了某些事情歇斯底里,陷入病态的偏执思维中。而那些懂得宽容的人则不然,面对他人的过错,总是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