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供求关系是最基本的价格决定力量。促使房地产价格合理回归,从根本上讲,还需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实现房价的合理回归,政府、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都必须理性认识房地产市场,做出理性的经济选择。当前来看,上述经济主体尚不完全具备促使房价合理回归的条件。 END
首先,从政府来讲,运用行政手段打压房地产,只能短期内抑制需求,难以解决供需失衡的问题。近年来,资产价格上涨的背后是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的难题。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以构建完善的产业制度体系为基础,形成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层级体系,兼顾政府、房地产企业、消费者各类市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然而,房价快速、非理性上涨的主要动因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不改变现行的财税体制和地方财政收入渠道,短期内将难以改变地方政府的思维范式,难以从根本上通过政策引导房价合理回归。
其次,从房地产的供给主体来看,没有促使房价合理回归的动力。2011年,从增速看,房地产开发总体呈下降态势,但从开发投资总额、施工面积和土地购置面积这些指标看,房地产供给却是上升的。从企业发展的情况看,在紧缩政策调控下,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了资金紧张,房价下行通道初步形成。当前形势下,房地产企业应从利润最大化条件下的快速扩张理性回归健康发展,推行新开发模式下的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营销能力,率先实现转型。但是,介于对中国经济增长趋势放缓的考虑,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当前不是练好内功,却是在期待“稳增长”中的调控政策放松。
最后,从消费者来讲,缺乏理性投资和消费意识。城市化进程中,住房市场非理性投资和投机挤占了普通百姓的真实住房需求,大量资本集中进入住房市场,既推高了城市房价,又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据测算,目前,全国已售的住房空置约6000万套,大量住房空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加剧了住房市场供求矛盾。住房价格的合理回归需要消费者理性投资和消费,但从当前来看,还没有形成理性消费和投资的氛围。2011年底,发生在各地的集体退房事件就说明了消费者盲目投资、投机,只赌房价上涨的非理性行为。目前,消费者没有形成合力的市场谈判力量,个体力量很难促使房价实现合理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