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的步骤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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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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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公共场所选址及布局合理3、经营场所卫生设施,工具、用具配置等卫生条件符合公共场所的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和要求;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5、符合相关行业的其他卫生规范要求。
方法/步骤2
办理材料
方法/步骤3
办理流程
方法/步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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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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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方法/步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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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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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修改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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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