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电脑、河南国医医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经多年实践且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登记的基本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人员名单和基本信息、印证材料等资料报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者不得申请参加考核。(截止日期延长了6个月)
推荐医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每年可推荐不超过3人参加考核,并对推荐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从征求意见稿中的2名增加到了3名,条件适当放松)
在河南省辖区内,临床实践涉及多个县(区、市)的,应在最后一个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名。最后一个临床实践所在地实践不满5年的,应同时提交其它实践所在地有关证明资料。(对报名地点及临床实践材料做了具体规定)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自拜师合同公证之日算起,下同),掌握中医基本理论技能,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确切,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跟师学习时间由“自考核当年报名截止之日算起”改为“自拜师合同公证之日算起”)
市、县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建立报名资料审核专家库,指导报名审核工作。所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均需有具体经办人签名,经办人应为办理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要求市、县建立报名资料审核专家库,加强报名审核工作)
中药基本知识考核 1.对常用中药饮片的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等基本知识进行考核; 2.对中药配伍禁忌、抽取的有毒药物的临床使用禁忌进行考核。(对内服方药类考核中药方面增加了常用中药饮片的考核)
相比征求意见稿,考核细则第十四条第六款: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取消了“医术专长实践所在医疗机构对报名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的规定。(更有利于民间中医申请考核)
河南国医医学研究院温馨提醒您: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