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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以个人为抬头的票据可以税前扣除?

随着国家政策对发票管理的越来越严格,很抬头加上税号,才是有效的,公司才允许报销,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有些票据以个人为抬头的,也是被法律认可,有效的,可以税前扣除的,但,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总结如下:
工具/原料

方法/步骤
1

医药费票据。医院和药店,许多是行政事业单位,非盈利机构,或免税,或没有纳税义务。这类情况下,就只有收据,财政部门监制收据,等同于企业用发票。允许税前扣除。

2

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众所周知,机票、火车票都是以个人名义下发的,是需要个人持证享用。且国家税法规定,机票、火车票有个人信息的票据,可按9%的税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

体检费票据。基本上新入职的职工都会有体检,不论是个人前往,统一办理,体检费票据还是仍以个人为抬头开具的,和医药类票据相当。

5

财政收据的签证费。签证费以个人为抬头的票据,法律效率等同于发票,同样适用。

6

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职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允许税前扣除的票据,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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