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年度核验工作是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凡已履行登记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含高校校报系列报纸)、期刊,均须参加年度核验。 核验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市州报刊(含中央、省属单位设在各地的报刊出版单位)到所在地新闻出版局核验,省直及中央在汉单位直接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核验。 按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规定,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所辖报刊内容和出版、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六项内容:
工具/原料
新闻出版局正在进行年度期刊的核验工作
方法/步骤
1
(一)报刊的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管人、管资产、管导向的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2
(二)报刊出版单位的法人代表、社长、总编辑(主编)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3
(三)报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4
(四)报刊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五)报刊是否正常出版,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6
(六)报刊的经营和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注意事项
以上的六项内容,主要是为每年度的期刊出版核验工作做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