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没有能够使用社保卡实时结算报销,有些情况可以全费结算,然后通过单位向所在区(县)医保中心申报费用。
方法/步骤
1
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
新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保费用到实际发社保卡期间有一定时间段,在这段时间期间因疾病到医院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可以申请报销。
3
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
参保人员如果社保卡丢失、损坏或者更改参保人员待遇信息,需要挂失社保卡、或者重新补办新卡,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可以申请报销。
5
在定点医院急诊就医未持卡发生医疗费用。此处的定点医院指的是医院属于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无须是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医院。
6
参保人员因病到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如因各种情况未带社保卡,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费结算,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可以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