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之一。是会计从业资格的必考科目。下面就给大家总结一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重点。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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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的概念及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银行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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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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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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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刷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刷的票据,为无效票据;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注意:对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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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汇票;2.本票;3.支票;4.信用卡;5.汇兑;6.托收承付;7.委托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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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一)关于收款人名称(二)关于出票日期(三)关于金额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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