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离开家多年,与任何亲人没有联系,下落不明。那么,在这种一方失踪多年想离婚情况下怎么办,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如何办理。请看如下解释。
一、一方失踪多年想离婚怎么办?
一方失踪多年想离婚怎么办?婚后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或者因生活等原因,一方离家出走多年,妻子及近亲属都无法联系到,妻子一人因生活所迫或对婚姻的失败,决定离婚。那么在这种一方失踪多年想离婚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END
二、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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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如何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也就是说,不用宣告失踪或死亡,一样可以起诉离婚,一样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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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夫妻一方失踪多年想离婚怎么办,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如何办理进行的概述说明。一方失踪多年,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同时去办理离婚的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么与一方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办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您在生活中因正在为此事烦恼,建议咨询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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