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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流程

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七海建议请认真阅读以下有关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等相关政策和手续。
工具/原料
1

失业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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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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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满足申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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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二张二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区就业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

要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用人单位告知本人到指定银行办理)、医保卡、《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及三张一寸照片等复印件上交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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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在与职工本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之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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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本人申领失业金手续: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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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领取手续 失业人员接用人单位通知后,于当月28日至月底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及《市医疗保险卡》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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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办理领取身份签字验证手续 失业人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签字验证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签字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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