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可以烹调做菜 适量
原来由于西红柿被出口到美国的时候,美国海关认为西红柿可以直接食用属于水果,所以要交纳关税;而出口商认为西红柿要进入厨房,经过料理之后可以端上饭桌,因此属于蔬菜,应该免除关税。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只得通过法律解决,最后法院最后认定西红柿属于蔬菜,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它的地位。从此西红柿就成了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食。
按照植物学的定义,尼克斯的说法还真有道理。英语中“水果”和“果实”是一个单词:fruit,一般认为它包含植物的种子,由植物的花衍生而来。此案一路闹到了美国最高法庭,直到6年之后的1893年,法庭才做出最终裁定。 法官哈瑞斯•格雷(Horace Gray)指出,尽管词典定义水果为“植物种子,或者包含种子的部分,特别是某些植物的多肉多汁的包含种子的部分”,但是此定义并未明确表明西红柿就是水果,而不是蔬菜。
如果将水果按照植物学标准严格地定义为“植物的果实”,很多我们熟识的蔬菜得认祖归宗成为“水果”,除了西红柿,还有辣椒、黄瓜、茄子和众多瓜类,因为通常它们需要烹熟食用而被当做蔬菜。
蔬菜和水果本就不是一个科学的分类,更多的是一种习惯。
水果之所以为水果一般得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生吃;多肉多汁;包含植物的种子。
蔬菜可以烹调做菜,一般取自植物的根、茎、叶等部分,还囊括了各种因为不能生吃、不够甜等原因而被驱逐出水果家族的植物果实成员。
其实西红柿满足水果的三个必要条件,但因为人们多将之烹熟食用而成为了蔬菜;而番茄家族的另一个成员,小西红柿,也被称为圣女果,因为多被生吃而被视作水果。
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前看过一个节目专门围绕这个问题的,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西红柿是划为蔬菜而不是水果!呵呵,这方面,我们普通民众是外行,所以这个问题的实际意义也不大啊。呵呵,专家说是蔬菜,我们还是可以当水果吃啊,嘿嘿!
实际上这种分类并不是太严格。我的印象里,水果的一个重要共性应该是甜。所以没有人把甘蔗叫作菜,最难分清的还是西红柿,尽管它不是甜的,但它更接近于水果而不是蔬菜。孛荠、莲子一般更是当水果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