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如何确定房屋价值,房屋分割存在哪些问题?】,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房屋价值的确定
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依据。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意见;若达不成,一般由原告申请评估。当然,不是必须委托评估,可通过竞价、拍卖等形式处理。END
二、房屋分割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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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关于是否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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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争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购买时间和取得产权时间有差异、缴纳房款存在时间跨度、房产证的取得与登记,这些原因导致共有房产认定的争议。⒉关于公房分割存在的问题离婚纠纷涉及的公房,可能是职工经房改售方取得产权证的部分产权的公房,也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处理比较复杂。对于“部分产权”房,司法实践一般会判决取得部分产权的一方,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⒊关于承租公房承租权问题主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方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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