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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政策:关于附属子女的法律定义

近日,加拿大移民政策又一次做出了变动,此次的加拿大移民政策是与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中的附属子女定义政策有关。据了解,此次的加拿大移民政策为了能跟联邦政府协调,因此魁北克方面也将会采取一样的定义。
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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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政策规定如果孩子已年满或超过19岁,因身体或精神状况需要依靠父母的经济支持。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件是要正规机构出具医学报告的,而对于这种情况的申请则可能会更加严格。因此自2014年8月1日起,除以上情况,孩子年满或超过19岁(不论是否有配偶、是否符合全日制在读)都将不被承认为附属子女,关于此方面的具体详情政策可参考移民家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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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8月1日起,加拿大移民局将在审理的第一阶段就锁定随行子女的年龄,也就是说第一阶段子女年龄小于19岁,那么整个后期审理都不再考虑年龄因素,但注意仍要保持未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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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4年8月1日前递交的魁北克申请案,将根据修改前的附属子女的定义审查(也就是22岁以上全日制在读且未婚也可以)。政府将以收据上的盖章日期作为凭证,此类加拿大移民政策适用于经济移民类别 (技术移民及商业移民)的申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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