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870今日阅读:168今日分享:49

哪些情况不能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哪些情况不能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哪些情况不能离婚
1

三种情况不能离婚,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这三种情况是:

2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离婚无需单位证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忍受找人开证明的尴尬。离婚当事人只需出具本人有关证明材料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END

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
1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一)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场。

2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当事人出具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

(四)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现役军人无法提交身份证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五)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4

两本结婚证都遗失,无档可查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遗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存档。(六)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身份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书面说明存档。

5

(七)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限制或者剥夺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婚姻登记机关各保存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在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印章。 END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