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当事人虽然只有司机和行人,但赔偿主体还涉及车主、。作为交强险赔偿主体,不必赘述。而在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车主是否也负赔偿责任?是否均由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在实际处理中,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步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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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比如在车辆交付后、过户前,车主是否尽了看管义务?是否属于任由买家或个人开车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则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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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负赔偿责任? 盗抢车在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车主不负赔偿责任。如果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又在交强险期内,还是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但如果是交强险保险期已过,车主因车辆被盗没有续保,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某法院已有过判处车主赔偿的判例,但对此判决结果,因为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显然,被盗抢车不再续保,车主并不存在过失,而且是合法的。 在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六章中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规定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规定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有追偿权。第五十三条规定司机交通肇事逃逸的,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对上述司机、车主责任承担,机动车被盗抢、机动车过户期间的侵权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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