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滤各种污染物和不同浓度的专用呼吸器选择不当,或者不按诺斯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将使呼吸器使用者面临被有害物质危害,致病、致残或死亡的危险。
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大于现行OSHA或EPA规定、NIOSH出版物、污染物安全数据表(MSDS)、农药标签、或诺斯呼吸器选择指南规定的专用呼吸器的最大使用浓度。例如:OSHA禁止在石棉环境中使用抛弃型口罩。
通风不良的场合,诸如储槽、小屋、隧道、下水道或容器等类似狭小的空间,(狭小空间通风良好,有毒污染物浓度是已知的并持续保持在呼吸器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之下的情况除外)。
空气中有毒污染物的浓度是未知的,或者是直接危害生命或健康的(IDLH)。IDLH空气中的有毒的、腐蚀性或窒息性物质浓度是立即威胁生命安全,引起不可痊愈的健康损害,或者降低从危险环境逃生能力的。
海平面高度的空气含氧量低于19.5% (体积百分数)时,不能使用空气净化呼吸器。
在下列影响面罩与面部的良好密封的情况下,不要使用气密性呼吸器:·在面罩密封区和面部长有胡须或连鬓胡子;·使用眼镜、护目镜或其它妨碍呼吸器的产品;·在面罩密封区和面部使用头部或面部覆盖物;·缺少牙齿或假牙,面部畸形或深度疤痕。
如果您配戴呼吸器时未见到空气净化元件上的使用寿命指示器,不可使用此种空气净化元件。
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离开现场,摘下呼吸器:a) 发生呼吸困难,b) 头昏眼花或发生其它险情,c) 配戴人感觉到污染物的刺激、臭味或味道,d) 配有使用寿命指示器的空气净化元件,其使用寿命指示器显示已过期的颜色。e) 呼吸器受损,或者出现供气故障。
呼吸器使用者正确选择和配戴空气净化呼吸器,将显著减少污染物的吸入,但不能彻底消除。当呼吸器使用者在被告知有致癌物、其含量低于最大容许暴露量的大气中工作时,采用恒流式或正压供气式呼吸器或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SCBA)将获得更好的防护。
呼吸器不保护身体的暴露部分。如果被污气体中含有蒸汽、气体或气载污染物等能刺激、灼伤眼睛或皮肤的物质、或会经皮肤被人体吸收的物质,则有必要使用全面罩或特制的眼部防护、手部防护产品和/或防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