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领取结婚证后,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仍然十分重要。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以下是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一)双方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常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三)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四)一方在同居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者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END
由于同居关系并不被法律所认可,那么,同居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关于孩子抚养,《婚姻法》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而如何抚养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一)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该由母亲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二) 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到30%,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以上就是关于“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如何抚养”相关问题的解答。大多数情况下,有关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子女如何抚养问题都是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但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也会不同于夫妻离婚时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由于个案的差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作出不同的判罚。如果想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您遇到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时,不妨先找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