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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税证明单怎么打印

如何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方法/步骤
1

依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

适用场景: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为了弥补增值税的税金损失。去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办理后,可以凭发票复印件抵扣进行,从而挽回税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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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办理,目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去税局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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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资料:(1)对方丢失发票的书面说明,要写清楚丢失发票的经过;(2)所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3)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4)当月报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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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功后,凭税局打印的证明单和发票复印件即可抵扣进项税金额

注意事项
1

如去税局前台办理,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丢失发票认证抵扣时间为360天,需要注意发票开具时间不要超过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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