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但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不多的单位,将其并入“周转材料”进行核算,低值易耗品较多的单位,也可以单设“低值易耗品”科目。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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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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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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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等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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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值易耗品”应区分大类进行核算,同时设置“在库”、“在用”、“摊销”等项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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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入时,借:低值易耗品(在库)-XX大类,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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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常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主要有: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转入所属对象的方法;五五摊销法是在领用和报废时分别摊销低值易耗品的50%的价值;分期摊销法是按照低值易耗品的预计使用期限平均摊销到所属对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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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假设某车间领用一批价值5000.00元的低值易耗品,如果采用一次摊销法,则在领用时一次将5000.00元全部转入“制造费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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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假设某车间领用一批价值5000.00元的低值易耗品,如果采用五五摊销法,则在领用时将2500.00元(5000.00*50%)转入“制造费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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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假设某车间领用一批价值5000.00元的低值易耗品,如果采用分期摊销法,预计使用期限为5个月,则在每月各摊销1000.00元(5000.00/5),转入“制造费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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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低值易耗品报废退出使用,应将“摊销”对冲“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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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废时如果有残值收入,应将残值收入金额冲减原摊销计入的科目。
注意事项
本例以“制造费用”为例,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受益部门确定分摊到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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