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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费要不要给,如何面对

相爱就结合在一起,不爱就分离,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有的分手后,对方索要分手费,应该怎么办?
方法/步骤
1

爱情不是交换。爱情是美好的,神圣的,爱是双方的甘心情愿,是共同的给予,不是索取,更不是金钱的买卖和物质的交换。因此不论在是相爱中和分手后,都不存在着用金钱交换。

2

双方的花销。在两个人相爱相处的时候,不论是送礼物,还是平时的花销,这些也都属于两个人相处,交往,增进感情的正常投资,即使日后两个人分手后,也不要秋后算账。这样做既没有意义,也辜负了交往时候双方感情的付出,更不受法律保护。

4

应该偿还的,必须偿还。在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如果对方曾经为了帮助,资助过你,形成文字证明,或者打过欠条的,一定要偿还,即使没有形成文字证明,或者打过欠条。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从仁义道德上讲,还是应该偿还的。

5

补偿。如果在两个人在相处交往的时候,对方不论在哪方面,是因为你造成了对对方的伤害。从自己的良心角度出发,应该自愿的给对方一些补偿,但不是分手费。

6

保护自己。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也有接受和拒绝爱的权利。如果仅是正常的分手,对方就索要分手费,完全可以不给,对方如果无理取闹,可以报警,借助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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