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这周寒潮又来袭了,虽然广东还在重复着每年必经的“入冬失败”,但是北方早早开启了“冻成狗”模式。每到入冬,各大御寒“神器”纷纷上市,秋裤、暖手宝、暖宝宝、电暖炉等等产品变得炙手可热。其中,暖手宝因其设计越来越花样百出,上能御寒保暖,下能辅助治疗痛经腹痛,所以其逐渐成为了每个家庭甚至是每个人最不可或缺也是最常见的御寒“神器”。(双十一刚刚过去不久,相信各位亲又趁着这一年一次的剁手节买买买了吧!)(我不说,有人猜得出这些都是暖手宝吗?)然而,最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却发布了关于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购买电暖宝时要谨慎,以防“神器”变“凶器”!这不,近年来涉及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伤害事故频发,一言不合就开炸:根据质监部门公布的消费预警报告,暖手宝的常见危险是爆炸、烫伤、触电和起火。其中爆炸和起火这两大危险多发生于柔性暖手宝(就是我们最常见的外壳是软质材料,里面装着液体的储热式暖手宝)。你以为你抱着的是宝宝,却不知道你抱着的可能是个随时爆炸的炸弹。电暖宝质量不合格或者使用不当,就会带来很大安全隐患。爆炸:柔性暖手宝中的液体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气体,而在气体不断集聚并持续加热的过程中,会使整个暖手宝发生膨胀,从而可能引发爆炸。尤其是电极加热方式的暖手宝,随着电极的不断消耗,局部发热量过大,气压增大最终导致发生爆炸。早在2010年,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其中明文规定,禁止销售极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极式热水袋。但可怕的是,被禁售的电极式热水袋依然存在于市场中,小编就中过招!(插在办公室一时忘记拔插头,嘭的一声,桌面全军覆没了)烫伤:天气寒冷,很多人刚刚给暖手宝充完电就马上抱着,要么就是一晚上贴着暖手宝睡觉,然而却不知不觉在睡梦中被烫伤。由于柔性暖手宝的加热元件在液体中的位置不稳定,充电过程中如果发生加热元件触及暖手器外壳的情况,外壳就会被烫坏,冒出高温液体,导致烫伤危险。而今年10月份,生产的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由于产品设计原因,在加热过程中加热管可能会直接触及外壳材料,外壳受热破裂导致高温液体漏出,存在烫伤风险,所以被召回2万多个产品。敲黑板低温烫伤是指虽然基础温度不高,但皮肤长时间接触高于体温的低热物体而造成的烫伤。当皮肤接触近60℃的温度持续五分钟以上时,可能会造成烫伤;接触70℃的温度持续一分钟,皮肤也可能会被烫伤。而电暖宝的工作温度一般在70度以上,很容易造成低温烫伤。这类低温烫伤易被忽略,然而烫伤深度可达真皮深层,易留下瘢痕,要特别警惕!特别是糖尿病病人常并发神经损害,对热度不敏感,家人要把好关,避免在同一位置长时间使用保暖产品。触电:市面上的电极式暖手宝其实就是通过电极将导热液体作为电阻,靠电阻发热产生热量;电热丝式的暖手宝则是通过袋中的电热丝作为导体,靠电热丝发热再向液体传导热量。电极式暖手宝靠的是正负电极直接与液体接触导热,这样的话暖手宝中的溶液处于导电状态,质监部门的消费预警报告也显示,在电极不断消耗的情况下,会变细成为尖锐物体,刺穿外壳并冒出高温液体,导致触电危险。(也就等同于你用“热得快”烧水,然后把手放到加热中的水里,可想而知有多危险。)起火:根据质监部门的消费预警表明,暖手器的充电插头和连接器的材质若达不到标准对于阻燃的要求,在充电过程中还可能会起火。冷冷的天,抱上一个暖手宝自然是舒服的,但是选购、使用电热暖手宝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六点,谨防电热水袋成“掌上炸弹”:一是在正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必须具有国家“3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二是建议选购电热丝式热水袋,触摸热水袋发热体,电热丝式的发热体较大,并且包裹了绝缘物质,摸起来手感舒适,直径可达7~8厘米;而电极式暖手宝中间部位没有明显发热元件,仅是两个圆柱形凸起,发热体直径一般1~2厘米(再提醒一下,发现电极式的暖手宝千万不要买!千万不要买!千万不要买!);三是检查电热水袋密封是否完好,电源线是否无损,电源线接口是否有裂纹或其他安全隐患等;四是指示灯熄灭后2分钟内终止充电,以延长使用寿命;一旦发现有漏液、过分膨胀的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五是暖手宝的寿命一般在1-2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最好更换。六是使用暖手宝时,外面最好用绒布包裹隔热,或放于两层毯子中间,使热水袋不直接接触使用者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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