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
心理咨询室的场地选择不要与教室、办公室在一起,以免来访者因担心遇见自己的同学、老师而惴惴不安。如果条件允许,心理咨询室可以安排在师生流动量较少、比较安静的地方。当然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应尽可能消除外界的干扰。
使用面积在100m2以上,应有——办公区、个体咨询区、团体活动区、阅览区、沙盘游戏区(箱庭治疗室)等5个功能区。其中,各区必须是独立的房间。
办公区有可以上网的计算机及相应管理软件,有心理档案资料柜,并在办公区外设立心理辅导信箱。
心理咨询书籍和心理健康教师和学生心里健康读物100本以上,心理教育类专业杂志5种以上。
配备两名教育学或心理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20课时以上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有加张日昇教授箱庭疗法培训经历。
同时还有1至2名兼职心理教师。兼职心理教师包括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和技能的班主任、德育干部以及热衷于此项工作的其他教师,且在近5年以来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类培训超过10课时。
(1)有校级领导分管学校心理健康工作。(2)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工作。 (3)心理咨询室有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咨询程序等并挂在显要位置。 (4)在学校每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中有心理辅导室的活动安排和每学期的活动主题。 (5)学校有经费支持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开支。 (6)有与班主任联系的工作制度。心理咨询室每周开放接待时间不少于10小时。
(1)对全部学生作心理教育与辅导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0课时。 (2)有中、高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系统。 (3)有对学生个别辅导的连续记录。 (4)每学年有5个案例分析报告。 (5)每学年在地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 (6)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在所在全省具有影响、辐射和示范作用。 (7)学年至少请专家做心理健康教育学术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