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的特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呢?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END
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END
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是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授予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8、违约责任;9、其他事宜,例如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具体可以按照下列格式书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男方:XX,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女方:XXX,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协议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在 市 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一、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 市 路 弄 号 层 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方的共有份额归 方所有。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三、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中涉及房产事项的,其内容自办理完房产过户登记时生效。四、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男方:女方:年 月 日
虽然上述内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暂时达成了合意,但是很有可能出现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甚至利用手段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了此类问题,另一方一定要寻找律师来帮助维护权益,因为只有专业事由专业人来做,才能把问题完美解决。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