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扫描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除外)
有效期内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除外)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需提交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法人证》或相关《登记证》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当年度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
若企业属非法人单位的经审核同意办理后,还需上月度《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扫描件
找到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网址在下方),在出现的页面中选择网上办事。
在接下来出现的页面中找到用人单位服务的菜单,选择17年信息登记。
接下来会出现登录界面,此时会弹出友情提示,请详细阅读。阅读完后,选择关闭按钮。
有帐号的用人单位可直接输入帐号密码进行登录,新的用人单位请点击用人单位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在注册页面中,填入相对应的帐号信息、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后点击注册提交即可。(注册过程中请注意红色的提示信息)
注册完成后浏览器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输入刚注册的帐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登录后,点击单位首页,可看到自己单位的信息。
点击页面一侧的“信息登录号申请”,在出现的页面中再点击“信息登录号申请”
在此时出现的页面中,填写“登记信息”、“用人单位 信息”、“人事部负责人信息”和“招聘专员信息”。
根据红色字体提示,按要求点击“选择文件”上传相对应的(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是(组织机构代码与旧营业执照)扫描件
根据红色字体提示,需要至少发布一条招聘信息。点击新增,在弹出招聘信息页面中填上相应的信息,点击“确定”完成填写。
信息登记申请中的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最下面的“保存并提交”完成填写。信息登记申请提交成功后,如果显示处理状态是“退回”,单位可查看退回原因, 点击“查看或修改”更新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如果信息登记号申请成功,回到单位首页便能看到信息登记号了。
建议用户在操作前,返回登录界面,点击下方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使用须知》,里面有该平台各个功能模块的相应操作流程。可以让您更快的熟悉操作方法,招聘到满意的人才。
直接办理信息登记的用人单位仅针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录用应届毕业生。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须事先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才可以办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
操作时一定要注意红色字体提示的信息。
每一年度的信息登记号只能用来招聘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新一届的应届毕业生则需要从新登记申请。
要留意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通知公告,及时知晓相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