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劳务派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出台相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实用性、切实解决劳务派遣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鼓励和维护正规的劳务派遣机构发展壮大,抓大放小,着力于社会现实逐步完善,坚持正规合法的劳务派遣,为发展壮大铺平道路。
2.严格规定劳务派遣的准入条件。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采用许可制,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由工商部门予以登记注册,方可营业。目前各地区正规的劳务派遣(租赁)服务机构的经营资格都是通过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审批、核定派遣(租赁)服务机构的合法经营资格和业务经营范围,是符合发展规律的一种有效方式。
3.进一步提高劳务派遣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人才派遣制要求人才机构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超前的经营理念、专业的人员队伍、完善的服务措施、坚强的法律保障和敏锐的市场判断力,善于而且能够把握各种机遇,开拓人才派遣领域,利用劳务派遣的培训基地为劳务派遣人员做好培训,尤其是技能培训,确保派遣成功率。
4.探索建立适应各种用工形式的劳务派遣服务方式、合同期限;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5.建议和完善被派遣员工的培训、考核和正常的晋级晋职制度,建立员工各种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企业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将空出的固定岗位通过择优考核让位给派遣员工、把暂时不合适的人员转为劳务工的方式,或者把优秀的劳务工通过一定的考核录用为合同工,使企业用工机制更灵活,使劳务派遣成为帮助企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
6.规定单位的责任分担。由派遣单位承担派遣劳务工的培训、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结算,用人单位承担劳动的管理与支配,承担各种劳动保护义务,并共同研究如何从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劳务人员的关心、企业文化的氛围及完善的薪酬奖励制度等方面提高劳务人员的归宿感和满意度。
7.规定同等保护原则。派遣劳务工进行劳动期间,享受与企业固定员工相同的劳动条件待遇,还应规定派遣劳动采用三重书面订立形式,规定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限定派遣服务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我国劳动人民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对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将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劳务派遣用工虽不是劳动用工的主流,但在弹性化用工的需求背景下,其有自身的发展空间。企业要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贯彻执行,这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