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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移民定居办理流程

香港投资移民定居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即资本投资者(投资者))来港居留。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投资不少于1000万港币在香港入境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持续7年,最快8个月获批,无移民监,免签147个国家及地区,不影响在内地的事业和生活。
香港投资移民适用人士
1

外国国民(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2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3

中国籍且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4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

5

台湾居民。

申请资格
1

已年满18岁;

2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币的个人净资产;

3

须最低投资1000万港币于政府获许的金融资产类别;

4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5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入息或公共援助。

香港投资移民定居申请流程
1

初步评估及签署委托书;

2

办理第三国永久居留权文件;

3

整理申请前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1000万港元个人净资产证明;

4

递交申请,获取档案号回执;

5

获取原则性批准通知书;

6

完成在港1000万港币的获许投资,递交已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到香港入境处;

7

获正式批准通知书,领取2年期香港居留签证,30天内客户要持该证与中国护照进入香港一次,并向入境处申请身份证,14天后可领取非永久身份证;

8

每年向香港入境处做投资资产周年申报,直至7年后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人提前进行投资,整体周期预计在8-12 个月左右。申请获批后,领取两年签证,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签证每两年延期一次,直至连续居港七年,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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