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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需要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外国人居留许可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签发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偕行人等。那么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及注意的事项吗?现在鸥朗国际小编就跟大家介绍一下。
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材料及要求
1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护照已变更的还须提交旧护照原件)、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

2

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

3

与变更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1.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变更的,提交签发使领馆出具的领取证明,或邮寄证明等。  2.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变更的,提交所属国使领馆出具的变更证明。  3. 居留事由变更的,提交新居留事由所需申请材料。  4. 由外省市变更到北京的,根据居留事由提交申请材料。  5. 偕行人变更的,提交与持证人亲属关系证明或本人护照等证明材料。

4

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外国人居留许可注意事项
1

首次在京申请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或者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2

须在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本人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

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5

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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