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聘用员工的时候,员工上岗之后都会有一段试用期,试用期一方面是让员工更加的了解企业,另一方也是企业为了考察员工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那么企业在试用期内如何零风险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呢,希望我的这篇经验能够帮助到大家。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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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企业与员工在用工之日起,也就是员工来企业上班的第一天即便是在试用期,那么劳动关系就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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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的员工企业的考察点一个是是否符合岗位需求,那么他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表现,还有工作态度是否与企业相互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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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企业会对员工展开一定的培训,在培训的过程中,企业要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做评估,最好要让员工签字,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企业可以以此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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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企业的试用期会有所不同,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的劳动合同签订为2年,试用期为3-6个月的劳动合同签订3年,企业的试用期要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进行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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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证明的是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就意味着企业已经默认员工已经转为正式员工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2倍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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