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667今日阅读:176今日分享:34

办理城镇农业婚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外县市及本市各乡镇农业人口与城区农业人口结婚的,须持以下证明材料,报拟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呈批表》或《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统一报市局户政处审批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申请人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乡镇以上、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女娶男的,须有派出所出具的调查证明;(无儿户,只允许一人到女方落户)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