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新闻里看到,有人为了帮助他人,导致对方或自身遭到侵害,例如受伤、财物损坏等等。如果造成对方损失,该由谁负责?另一方面,令人气愤的是某些被帮助的人,对此并不能主动给予补偿,那么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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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看到被人需要帮助,而施以援手,法律对此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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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因为帮助他人造成自己遭受损失,受益人应当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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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帮助他人过程中,造成被帮助一方财产损失,则需要视情况来判断由谁承担责任。如果给予帮助一方主观上存在过错,那么给予帮助一方应当承担责任。否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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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免除被帮助一方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其造成的损害,仅在给予帮助一方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