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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律师代理工伤认定案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工伤认定的争议越来越多,那么劳动争议律师在代理工伤认定案件时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凯文工伤赔偿咨询中心的张峰律师根据以往代理的工伤认定案件,总结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步骤/方法
1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的权力,同时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因此我们在代理工伤认定案件中,首先要和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工伤认定行政机关一般是劳动部门的工伤科室,代理律师要熟悉这些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的办事风格和办事程序,这些机关不是国家司法机关,而是国家行政机关,有着自己的办事程序和办事习惯,我们在代理案件中不能用在司法机关的办事方法来运用到这些行政机关,否则将导致工伤认定中许多人为的困难和障碍。许多做工伤案件少的律师再处理工伤案件中总是反映怎么办起事来比在法院还难,就是这个原因,方法不对。

2

在我们中心代理的工伤认定案件中,我们体会是:如果用人单位参保了,其单位会力主受伤职工是工伤,并为之举出对认定工伤有利的证据材料;如用人单位未参保,它又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举出不利于认定为工伤的相关证据。因此首先我们要核实用人单位参保的事实,然后大方向定下来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

熟悉案情,确定“疑点”。  发生工伤认定纠纷的案件,多是一些没有参保,且工伤工友的证据不足的情况,面对这种案情时,要熟悉案情,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梳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程度以及事故经过,审查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看是否已过30日或一年申报时限,医疗诊断结论情况等。

注意事项

以上是我个人代理工伤认定的一点体会,暂时写到这里,希望大家补充和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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