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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126条是什么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帮歌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伟久搁;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信率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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