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用不能在出院时直接结算,而需要拿回参保地进行人工报销时,需要妥善保管好出院时医院交付的相关资料,防止资料丢失造成不能报销费用。本文以贵州省政策为例,仅供参考,当地政策请咨询参保地社保局。
工具/原料
各类治疗票据
方法/步骤
1
各类发票原件。比如治疗费发票、药物费发票等,而且一定要是医院盖章了的。
2
医疗费用结算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3
疾病证明书原件。
4
出院小结(记录)原件。
5
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如B超、心电图、X光等的报告单。
6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7
属于转诊情形的还需要转诊转院证明原件。
8
一般有时限要求,比如当年的费用,必须在当年或次年某月前提交参保地社保局审核,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项
最好在出院之前先联系参保地社保局,详细咨询需要的资料明细,出院时一并准备齐全,避免来回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