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步骤
方法/步骤
1
建立审核小组:根据内审活动目的、范围、部门、过程及内审日程安排,审核组长提出审核组名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建立审核小组。
2
编制审核计划:审核小组成立后,由组长编制“审核活动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召开审核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分工和要求,确保每位内审员对审核任务清楚了解,审核前的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3
编制检查表:审核前,内审员应根据分工编制检查表,检查表应突出审核区域的主要职能,选择典型关键的质量问题。 检查表应覆盖质量管理方面的全部职能,、顾客的一些特殊要求。
4
通知审核:内审前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受审核部门,通知可采用文件或口头两种形式。审核应得到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确认。
5
现场审核:7.1现场审核原则 内审人员应坚持以下审核原则: a)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客观事实以证据为基础,可陈述、验证,不含有任何个人猜想、推理成份; b)标准与实际核对的原则。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地的项目,都不能判为合格或不合格; c)依次递进审核的原则。审核包括:实际有没有、做没做、做得怎样三个方面依次递进。 d)独立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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