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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人是否可以到香港当律师

香港大学有“普通法深造文凭课程(Postgraduate Diploma in Common Law)”是专为内地赴港进修的人员而开设。然后读“法律专业证书课程”,从学习到合格需要一年时间,待取得法律专业证书后,希望成为事务律师(solicitor)的人必须先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两年见习律师的工作。而愿意成为讼务律师(barrister,即香港所称的大律师)者必须完成一年学徒的工作,才能成为具有完全资格的执业大律师。大陆公民赴港从事法律工作则要经过普通法的培训,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有专门针对内地法律工作人员的普通法训练计划。如果你已在英国取得大律师或律师资格的,也可以直接在香港申请执业,不必像其他人一样从头学起。扩展资料:香港律师分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两种,但并不是等级上大小之分,只是担负的工作不同。前者的业务较专门化,主要是在法庭上为其当事人辩护(按:当事人不能聘请大律师,只能经由事务律师代聘),他们拥有在各级法庭和最高法庭的发言权,因而也称为法庭律师。我们常在电视里看到的戴假发穿黑袍的就是出庭律师,又称大律师。事务律师主要处理开庭前的各种诉讼文书,以及不需要开庭的法律事务,即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如财产转让、遗嘱认证、婚姻纠纷、法律诉讼以及充当法律顾问。事务律师则只能穿黑袍。参考资料:—香港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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