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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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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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地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一般在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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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双方自愿,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的,就不能离婚,需要到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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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证件:【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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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证件:【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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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婚姻窗口申请,民政局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解除婚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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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