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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后再次怀孕注意事项

剖 宫产术尽量不要超过3次。一般第二或第三次剖 宫产后,就会建议产妇做绝 育 术。因为3次或3次以上的剖 宫产,子宫上的疤痕在妊娠后期有可能发生自发性子宫破裂,再临产的危险性会很大。  剖 腹产后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
方法/步骤
1

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2

发生腹痛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彩披。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盆改散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4

再次分娩应以剖 宫产为宜。第一次剖 宫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 宫产,这比阴 道分娩安全。再次剖 宫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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