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的持续经营时间可成立之日起计算。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