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运营过程中会出现之后的价值观不同等因素造成的分歧,分歧到一定程度不可调和了,就会有人想让其他人退出了,特别是对于大股东而言,如果一些小股东与自己的方向相悖,且无法协调,那可以继续发展的必须要做的事情,大股东剔除小股东也并非易事,这里和大家说一下具体的方法。
工具/原料
股权、公司法
方法/步骤
1
首先是要确定虽然关系很僵,但是是否是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如果说只是利益不均,本质上小股东还想做,大股东可以通过开会表决等方式,以公司发展大局为重,用别的方法缓解僵局,化干戈为玉帛。
2
如果确认的确关系已经不可能挽回了,那么大股东想要剔除小股东的话,就要用其他的方法了,章程上有没有注明退股和退出机制,如果有,就完全按照章程的规定,将其退出即可。
3
如果章程中没有规定退出机制等退股的方法,法规定,比如通过商谈收购其股权,让其推出。
4
如果小股东不愿意出让股权,那么就寻找和收利益的证据,让其提出诉讼或者协商调解。
5
小股东的行为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利益,还可以找当地的权威头面人物进行调解,第三方收购其股权等等方法。
6
还有一种极端情况是小股东们已经勾结成派,无法撼动,这种减资、破产清算、等方法进入到资产分配的步骤,然后再,将原有的业务等导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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