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合法的主体资格 的主体资格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有效,即交易方是合法存在的,具有进行本次交易的行为能力。主体的合法性的调查主要包括两个方便:一是其资格,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其成立、注册登记、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交纳情况、年审、公司变更、有无吊销或注销等。二是其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
二、的资产及财务情况 这里主的各项财产的权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设定了各种担保,权利的行使、转让是否有所限制等。其的各项债权的实现是否有保障,是否会变成不良债权等,以确保收购的财产关系清楚明白,权利无瑕疵,无法律上的障碍。
三、的债权债务情况 的各种负债会增大收购方的责任,因为这些债务在收购承担的,当然,债务剥离式的收购除外。还有一些因权利义务不清楚而发生争议,将来肯定会提起诉讼或被起诉的情况将为收购方的责任增加不确定性。这时,并购律是否有责任、责任的大小等进行分析,研究,将它们定性、定量,为收购方进行谈判提供合理的依据。
四、重要交易合同 的存续与发展相当重要的交易合同,是收购律师仔细审查的重要对象,这些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
五、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价值。并购律师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权属情况(所有还是通过许可协议使用),有效期限情况,有无分许可、是否存在有关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等等。
六、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 的雇佣人员的数额,是否对重要人员进行了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并购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这些都需要在尽职调查时充分注意到,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规避措施。 的普通职工,的劳务合同范本,但是对于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则需逐一审查其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这种审查是看其薪酬水平以及所需要的补偿数额。
七、 治理结构、规章制度的调查。 治理结构、规章制度的调查主的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等文件。对这些文件的审查,股东会、董事会的权力,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通过程序等相关信息以确定本次收购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障碍,是否获得了合法的授权等等,以确保本次收购交易的合法、有效,避免可能争议的发生。
八、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 公司的诉讼或仲裁活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并购律师的审查将注重于这些诉讼或仲裁胜诉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的开支。
对于并购律师的法律尽职调查对象来说,其规模的大小不同,从事的行业也千差万别,所以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是独一无二的。并购律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出不同的调查文件,通过勤勉、认真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
法律尽职调查的完成后,并购律师一定要给收购方一个真实的、可靠的结论,不能有任何虚假和水分,要将风险要充分的向收购方予以揭示,即使收购方因此而放弃了收购。因为并购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提示与防范风险,而不是为了极力的促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