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服务对象会谈是社会工作者接案阶段的第二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会谈阶段,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不断互动,一起有目的有意识的讨论,进而确定是否接案。
工具/原料
1
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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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方法/步骤
1
一、面谈时间 一般选择周末,或者晚上,把握一个原则,配合服务对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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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谈地点 一般选择社会工作者办公地点,有的社区服务中心有专门的个案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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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 有的是司法社工或戒毒社工或医院社工或学校社工,可选择在监狱、管教所、学校个案室、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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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 对于一些高领服务对象或残疾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应该上门开展面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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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细节 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会谈前应将手机调静音或关机,必要的时候在门口张贴勿打搅的提示。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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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形象,一般开展工作时都会穿机构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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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服务对象同意切忌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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