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保证措施5.1、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确保施工安全,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达到安全目标的实现,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5.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确保施工安全,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达到安全目标的实现,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以项目经理段建军为总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为分管领导的安全管理机构,下设安全环保部,统一领导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工区均成立以工区主任为组长(一工区魏全军),工区生产经理为副组长(一工区杨光泉),工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作业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中安全环保部设主任1名,设专职安全员2名以上,负责本工区的施工安全工作;各作业队(班组)设兼职安全员1~2名,负责本工班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5.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3.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指示、决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各级单位第一管理者为本级第一责任人,逐级负责,确保万无一失。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围。5.3.2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工人佩带胸牌并持证上岗。作业人员进出开挖面时必须在值班室进行登记。5.3.3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在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总目标,并根据总目标制定分阶段、分项安全目标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5.3.4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根据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并追查责任。5.3.5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查安全隐患、查事故苗头,消除不安全因素。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1. 检查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1) 安全环保部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月由安全总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会。(2) 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实行。(3) 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2. 检查类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加以落实。项目安全总监和安全环保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总结会。不定期检查:按照施工生产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定期检查,具体为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3. 安全检查内容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火、防雷击等措施的落实。4. 检查方法和手段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及对照安全检查表检查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5.3.6 坚持教育培训制度1.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施工前,按照“技规”、“行规”等有关施工安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使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生产按计划、有秩序的进行,确保施工安全。2.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使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1) 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1) 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包括:一般教育(即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即建筑法、消防法、宪法、刑法有关条款,建设部、交通部颁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重庆市地方政府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及细则,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等);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2) 施工队教育。教育内容:《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本合同段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3) 班组教育。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1) 特种作业人员不但进行一般安全教育,而且要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 定期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3) 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应用新材料、推行新工艺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专项安全教育。3. 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1)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 培训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证措施;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等。4.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对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5.3.7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组建安全管理TQC 小组,严格按照PDCA 循环的四个阶段(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阶段) 八个步骤(调查分析现状,找出问题,分析各种影响因素,找出主要影响因素,针对主要影响因素制定措施;执行措施,检查工作效果,巩固措施、制定标准,将遗留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等八个步骤),制定出每旬、每月的活动计划,规定每次活动的时间、内容、目标等,并组织实施,直至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5.3.8事故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的规定,认真做好意外职工伤亡、施工机具损坏等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所有事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5.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1.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单项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后实施。2. 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3. 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4. 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5. 各级安全部门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6. 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6、安全专项措施6.1、高空作业(1)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高(主)墩等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每日上岗前,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4)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5)高处作业所用材料堆放应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6)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高空支架操作平台上支撑、挑架或未固定的构件上等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应采用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禁止利用起重臂和绳索攀登,禁止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8)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作业时,上衣穿紧身工作服,下衣裤脚裹紧;脚下穿防滑鞋,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绳长度需要3米以上时必须加有缓冲器装置的专用安全带,悬空作业无处挂安全带时必须设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9)墩柱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水平网、立网),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毁损和擅自拆除。(10)墩柱施工属于临边作业,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11)攀登脚手架从事高处作业根据施工作业要求选用登高设施。登在踏板上从事作业时,对踏板加固确保安全,沿梯子上下攀登,必须双手扶梯,面向梯子,稳步前进和后退,如攀登高度较高,梯子两侧要加设1~1.5米高的扶手,超过8米的在梯子中间设置梯间平台。6.2、气割、电焊作业(1)所有气割、焊接工具及防护用品应完整无缺,完全有效;气割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2)要正确使用焊接设备,焊具及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应佩带安全带,并佩戴安全帽。(3)现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及时清理或采取防护措施。(4)进行气割作业时,严禁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严禁氧气瓶、乙炔瓶混放,以确保气割作业安全。必须在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办妥“动火证”手续。6.3、起重作业(1)起重指挥、起重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指挥人员作业时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起重机司机应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2)起重机各限位保险应齐全,各机构的工作应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3)起重作业所需的用具、设备应可靠完好,钢丝绳,无断丝、露芯、扭结、变形等异常情形。(4)起重指挥、起重机司机、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5)在垂直运输、不同层面吊装时应设二级指挥人员,指挥作业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部作业面的地点。(6)在吊装区域内严禁站人。(7)根据起重物件、设备的重量、体积、形状,采用适当的搬运方法,按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好各种起重用具。(8)起重机回转范围1250px内无障碍物。(9)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1250px,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轧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10)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11)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12)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平整的地面上,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挡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14)如遇重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起重机进行统一指挥。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斗都应保持垂直状态。6.4、钢筋加工、绑扎作业(1)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2)搬运钢筋注意避免与附近的架空线和临时电线发生碰撞。(3)现场高处绑扎作业时,必须搭设符合规定的施工脚手架并配备其他安全设施。(4)冷拉钢筋时,当钢筋拉直时人员必须离开,禁止横跨或触碰钢筋。(5)切断机在剪切钢筋时,刀口要与钢筋垂直。切断机不准剪切短于750px的钢筋。(6)人工断料,敲锤与持钢筋者应成斜角。(7)现场绑轧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8)绑轧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筋内作为立人板支撑。(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l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10)起吊钢筋时,规格、尺寸必须统一,不准一点吊,吊点必须扎紧。(11)切割机电源线须接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12)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固,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保护。(13)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架上,也不准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14)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15)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上岗,不得在钢筋骨架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筋上下。6.5、混凝土浇注作业(1)使用平板振动器或振捣棒的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振捣设备用电应通过三级配电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夜间施工时,照明要良好。(2)混凝土工使用推车向料斗倒料时,要有挡车措施。(3)浇注高度在2m以上,应搭设操作平台,浇注混凝土时,不准直接站在溜槽上或站在模板及支撑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4)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须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m须加横楞、顶撑;高空串搭,必须装有防护栏杆。(5)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m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6)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司机应密切配合。(7)使用振动机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8)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双重安全门,人员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9)无可靠安全防护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6.6、模板堆放、安装、拆除作业(1)平模存放时应满足地区条件要求的自稳角,两块大模板应采取板面对板面的存放方法,长期存放模板,应将模板连成整体。大模板存放在高处,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围边放置,并垂直于外墙存放。(2)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或者平堆放,不得靠在其它模板或物件上。(3)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可靠,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4)筒模可用拖车整体运输,也可拆成平模用拖车水平叠放运输。平模叠放时,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用拖车运输,车上严禁坐人。(5)在大模板拆装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并挂明显的标志牌,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组装平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6)现浇结构安装模板时,必须将悬挑担固定,位置调整准确后,方可摘钩,外模安装后,要立即穿好销杆,紧固螺栓。安装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必须系挂好安全带。(7)在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操作,严禁人员随模板起吊。(8)大模板必须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走道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9)拆模起吊前,应拆除穿墙销杆。拆除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紧绳索,再拆除销杆。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方可松手。吊钩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模板就位和拆除时,必须设置缆风绳。(10)在大风情况下,不得作高空运输。(11)模板安装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要设专人将大模板串连起来,并同避雷网接通。6.7、脚手架作业墩柱周边需搭设钢管双排架,根据工作面需要设置工作平台及其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上下必须通过之字形人行通道,并安装踏步,踢脚和栏杆。脚手架搭设必须将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有机地统一起来,确保搭设过程以及以后的使用和拆除过程的安全。6.7.1搭设前的准备工作 1、搭设前,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按脚手架搭拆方案的要求,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2、材料准备,由安全管理员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脚手架、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3、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要求,决定脚手架步距等。4、搭设场地准备;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做好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要求,坚实平整,不积水。经验收合格后,按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5、架子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必须穿防滑鞋等登高作业。操作工具及小零件要放在工具袋内,扎紧衣袖口、领口以及裤腿口,以防钩挂,发生危险。6.7.2搭设过程中质量和安全要求1、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一般顺序是:里立杆→外立杆→小横杆→大横杆→扫地杆→脚手板→防护栏杆→踢脚杆→安全网。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3、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按规定校步距、纵距、横距、立杆的垂直度。4、竖立杆时由两人配合操作,大、小横杆与立杆连接时,也必须两人配合。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或雪天气时,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必须注意防滑,并采取防滑措施。6、脚手架架设完毕后,安全工程师组织项目施工负责人对脚手架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6.7.3脚手架的检测、检查、维护1、安全工程师对使用中的脚手架的稳定性、牢固性、螺栓的连接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巡查重点是模板工程的立柱及接头方法、水平支撑与剪刀撑的位置、数量、距离及节点构造措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钢管与扣件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2、风、大雨天气后,安全工程师与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防止发生脚手架基础的塌陷,导致脚手架的倾倒事故发生。3、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脚手架发生异常,要及时向安全工程师和项目施工负责人汇报,问题要及时得到解决,存在重大隐患不整改而盲目施工。6.7.4脚手架拆除方案1、外架拆除前由现场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对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与签证确认,构筑物施工完毕,且不需要使用时,脚手架方可拆除。2、拆除脚手架必须设置警戒,张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通行和地面施工人员穿行,并有专人负责警戒。3、长立杆、斜杆的拆除必须由二人配合进行,严禁单独作业,下班时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必要时加设临时支撑,防止意外。4、拆除前将平台上的存留材料杂物清除干净,按自上而下、先架设的后拆除,后架设的先拆除顺序。5、拆除顺序为安全网→踢脚杆→防护栏杆→剪刀撑→脚手板→连接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6、如遇大风超过五风、雨、雪等天气时不能进行拆除。7、拆卸的钢管与扣件分类堆放,严禁高空抛掷,拆下的钢管与扣件及时按规格堆放整齐。6.8、临时用电(1)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按“三相五线制”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锁、一保护”和动力线照明用电严禁搭接的规定落实,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3)电闸箱外壳要有接地和接零线保护设置,闸箱内严禁放杂物,严禁电源线从箱顶接入,并应具备防水、防尘功能。(4)室外电缆以埋地铺设为宜。(5)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6)现场必须有持证上岗的电工,所有用电设备的接电必须由电工进行,电工经常检查用电线路的绝缘性能,雨后、雪后使用必须检查电路线路的绝缘,建立检查巡视记录。并做好用电设备、配电箱的防雨措施。(7)一级配电箱应二次接地,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的工作。(8)备用发电机应配备电气火灾专用灭火器,并设置警示牌。(9)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的挡距与弧垂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10)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开挖等作业时,必须经属地县级以上地方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电力部门相关要求使机具与高压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1)各施工班组要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电缆、电线及配电盘定期检查,电缆、电线不能破损、碾压,经过道路的电力线路要架高或者地埋,漏电保护器保证工作正常,配电盘设立隔离防护措施,悬挂“小心触电、有电危险、严禁靠近”等安全警示标志,配电箱超过1小时不用要上锁,钥匙要有专人保管。(12)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的电缆、电线要做好防风、防雨、防火措施,油罐,乙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电缆、电线,防止造成安全事故。6.9、车辆运行(1)工区内建(构)筑物、设备严禁侵入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得妨碍视线。(2)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3)从事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4)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验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5)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6)对工区内车辆进行限速规定,并在工区主要道路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7)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尽量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置醒目的标志,夜间照明设施完备。(8)冬季要采取车辆防滑、防冻措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9)施工中主要工程用材由施工便道运入,便道坡陡弯急,道路状况不好,易发生交通全事故,应注意滚石等其它物件滚下山坡伤及行人及车辆,同时保证交通车辆正常通行。6.10、安全防护分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1)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用品。2)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检验。3)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职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4)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防护用品。5)应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使用前首先做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程度;用品外观有无质量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检测部门认可或检测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得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11、安全标志(1) 分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作业检修平台孔和洞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 安全警示标志应根据《安全色》、《安全标志》的规定,充分利用红(禁止、危险)、黄(警告、注意)、蓝(指令、遵守)、绿(通行、安全)四中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确使用安全色,使人员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安全标志要醒目清晰、简单易懂、易懂易记。并且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及变色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正或更换。6.12、安全防护设施(1)高处作业防护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所需料具,应优先采购、发放。2)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3)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4)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2)临边作业防护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结构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井架与施工用电梯、架桥机等施工机械、脚手架与建筑物等通道的两侧边及端头,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3)洞口作业防护1)进入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在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设置防护设施。2)人工挖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沟槽,以及入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4)洞口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栏杆、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门等防护措施。洞(孔)口短边小于625px但大于2.5m时,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边长为25~1250px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需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3750px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邑或脚手板,或采用贯穿于混凝土内钢筋构成的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500px;边长存3750px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设安全平网。5)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的盖板应能承受小小于当地额定车辆的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6)邻近的有人与物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孔,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4)攀登作业防护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力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 75°±5°为宜,踏板间距以750px为宜,不得有缺挡。3)梯子若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子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子的强度。4)固定式直爬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1250px,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mm×6mm的角钢,埋设件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板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5m时,应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5)架梁作业若需在梁面或盖梁上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250px以内。当无法安装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面上合适的位置全长设置提供作业人员挂安全带保险钩的钢索。(5)悬空作业防护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1) 构件吊装安装和拆卸钢结构构件的吊装和拆卸,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登高和作业的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高空吊装预应力结构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2)箱梁、盖梁等模板支撑和拆卸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置操作平台。支设悬挑形式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孔时,应在安装后将孔封堵。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时洞孔、临边,应设置规范的防护设施。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脚手架。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登高设施;绑扎立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等钢筋时应同步搭设脚手架,并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的脚手架上操作。(6)移动式操作平台防护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人员按现行的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并应进行稳定验算及采取措施改变立柱的长细比。2)轮式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过80mm。3)操作平台可用φ48mm×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次梁的间距不应大于40mm,台面满铺≥125px厚的木板。4)操作平台的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梯。(7)交叉作业防护1)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通道。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临边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四口五临边”等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8)火灾防护1)仓库、堆场和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仓库和临时建筑物,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品;②临时办公区、生活区所使用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③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m。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应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④临时建筑物不宜超过2层,临时宿舍的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入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每个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超过25m。2)配备的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具体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办公区、住宿场所等永久性建筑物应当严格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的有关要求配置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器;②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100m2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临时油漆加工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30m2应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3)进行电、气焊(割)作业时,作业点周边l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用阻燃材料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4)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或有可燃气体产生的作业区域,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不畅时,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5)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周围环境等因素,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区)、易燃废品集中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如下防火安全距离:①用火作业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5m;②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米,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 m;③仓库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 m;④易燃废品集中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30 m;⑤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9) 特殊季节、气候条件施工防护分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1)大雨前后,要检查场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复和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2)对于塔吊等高耸机械,应设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措施。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4)高温期间应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在一天中温度最高时段施工;在工地设置遮阳棚供作业人员休息,供应清凉饮料,并备有防中暑药品。5)低温季节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给低温作业人员提供御寒服装;冬季露天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附近设立取暖室,供作业人员轮流取暖休息之用。(10)驻地建设防护1)施工现场应符合防洪、防水等安全要求,严禁在泥石流、滑坡体、山洪位下等区设置施工驻地。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陡坡、悬崖、泥石流等危险区域,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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