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可接受原则”。指教学与儿童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原则。从儿童发展的实际可能性出发,使教学的任务、教材内容、方法和组织形式是儿童可接受的。既不要负担过重,也不能轻而易举,要高于儿童现有水平,保持一定难度,要在能力尚处在形成状态的“最近发展区”内,引导儿童经过努力去解决问题。贯彻这一原则,要准确了解和估计幼儿接受能力和智力体力发展水平,采取合理教学结构,恰当地由近及远、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由具体到抽象、由部分到整体地进行教学。关系有些教育家提到了一些被称为“教学规则”的要求,它们与量力性原则有密切关系。这些规则有:由近及远,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由具体到抽象,由部分到全体等等。对这些规则要依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例如,已知的不一定是简单的,简单的不一定是容易的;历史教学不一定在时间上由近及远;地理教学在空间上也不一定由近及远;教学既可以由具体到抽象,也可以由抽象到具体。贯彻量力性原则的中心问题是真正从学生发展的实际可能性出发,充分发挥教学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最积极地促进学生知识的增长和学习能力的发展。
下一篇:排球传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