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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海外资产新税表有哪些改变

6月25日,加拿大税务局局长谢伊(Gail Shea)宣布了一项改革措施,在原有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T1135)中增添更详细的申报内容,要求本国居民如果是拥,申报2013年度税务收入时,必须自行诚实填写海外收入及所有海外资产,她强调没有申报海外资产收入、企图瞒税的加国居民,将会面对罚款甚至入狱。新增的内容有哪些 新添加的申报内容包括,海外资产所在的金融机构具体名称,或任何掌握资金的实体名称;存放海外资产的国家名称;以及海外资产所产生的具体收益等。针对海外资产申报表T1135表列出的六大类资产,申报内容的具体变化:对于现金类资产,新表要求提供银行信息、所在国家、一年中该帐户最大存有的金额、年底的余额及一年中产生的收入等具体信息。类资产,新表要求名称、总共投资的最大成本值、年底持有的成本值、一年中产生的收入以及资本增值或亏损等具体信息。对于海外债务类资产(包括海外股票基金),新表要求提供各资产的具体描述、一年中所持有资产的最大成本值、年底持有资产的成本值、一年中产生的收入以及资本增值或亏损等具体信息。对于非居民信托权益类资产,要求提供信托的名称、一年中所持有权益的最大成本值、年底持有权益的成本值、一年中从该信托中收到的收入金额、一年中从该信托中收到的资本金额、资本增值或亏损等具体信息。对于海外投资地产类资产,要求提供地产的地址、一年中所持有资产的最大成本值、年底持有资产的成本值、一年中从该地产中收到的收入、地产买卖所产生的资本增值或亏损等具体信息。对于其他海外资产,要求提供资产的信息,包括一年中所持有资产的最大成本值、年底持有资产的成本值、一年中从该资产收到的收入、因买卖所产生的资本增值或亏损等具体信息。 违反规定,将面对哪些处罚对有一年迟报,罚款是$25每天,最高到$2500;对故意不报,罚款是$500每月,最高到$12000;对税务局已经发出通知要求申报而故意不报,罚款是$1000每月,最高到$24000;追加罚款:24个月后,追加罚款是所需申报资产成本的5%,如10万的资产就是$5000,100万的资产就是$5万。如被发现是故意错报或漏报,其罚款是所错/漏报资产成本的5%,最大到$24000。海外申报专业性进一步增强  对于那些一贯都认真申报海外资产,并且将资产信息整理得很好的客户来说,新的表格并不会为他们带来很多麻烦。倒是那些以前没有认真对待海外资产申报的,认为只管填一个数就好了的或者有心逃税的人,根本不会填写这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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